职场:加班没有加班费 因为我是派遣工

23.09.2014  10:56

干同样的工作,加班后别人有加班费而自己却没有,这种同工不同酬的局面,让在新疆乌鲁木齐一家企业做保卫工作的魏俊很尴尬。作为一名劳务派遣工,单位发加班费却没他的份。

为此,他也找过单位的人力部门,给出的答复是:和公司没有劳动关系,所以没有加班费。那么公司的说法正确吗?

律师说法:

加班证据确凿公司应支付

北京华泰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柳海清: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虽然魏俊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用工合同,但他目前服务的单位是实际用工单位,因此魏俊所在的这家企业应当支付加班费。

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均规定,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中任何一方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两家单位需要对被派遣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加班工资是劳动者按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是不固定的,不可能在劳动合同和派遣协议中提前规定出具体数额。

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除工资外,加班费、效益奖金、福利,这些都是被派遣劳动者应当与用工单位的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的,一般由接受派遣的用工单位发给派遣工人。

劳动合同法》第62条也明确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购买派遣服务方在几方协议中应该对加班问题作出约定,以明确责任。(王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