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加油站相距将不低于1.8公里

14.09.2015  11:05
  (记者李宁艳)  “十三五”期间,全疆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小于0.9公里,即与周边最近加油站的车行距离不得低于1.8公里。
        9月11日,自治区商务厅通过其官网向全疆发布了关于编制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该规划将由成品油零售体系和成品油仓储体系组成,实现成品油零售体系与成品油配送体系有机结合,促进中心城区和乡镇农村成品油销售网络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增强全疆成品油市场保供能力。
        根据通知要求,城区加油站设置间隔是1.8公里,城区加油站若在道路与国省道、县乡道(含村道,下同)交叉,与国省道、县乡道已有最近加油站的车行距离不得低于1.8公里。
        国道、省道加油站每百公里不超过6对(12座),即在总量符合要求的基础上,与相邻加油站车行距离原则上不低于8公里。国省道加油站若在道路与城区道路交叉,与城区已有最近加油站的车行距离不得低于1.8公里,若在道路与县乡道交叉,与县乡道已有最近加油站的车行距离不得低于8公里。
        县乡道公路沿线加油站原则上百公里不超过10座,即在总量符合要求的基础上,与相邻加油站车行距离原则上不低于10公里。
        高速公路沿线加油站原则上百公里不超过2对(4座)。
        此外,各地商务部门会同改革、住建、规划部门编制本辖区成品油分销体系规划时,要兼顾资源环境约束和天然气、电动汽车、生物燃料等替代能源发展等情况,按照保障市场供应,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实现安全、环保原则进行。明年4月30日前完成本地区的规划初稿,超过截止日期,不予纳入全疆规划。
        目前,乌鲁木齐市(不包括米东区)共有加油站、加气站230余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