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务院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解读(二)

13.07.2017  22:42

加快搭建我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

      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形势下,提升自主创新的效能与水平,知识产权服务业及社会组织不可或缺。《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要改善知识产权服务业及社会组织管理,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的具体措施,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及社会组织的发展提出了新的任务,指明了新的方向和目标。

      我区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区位战略地位不可替代,既是实现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的枢纽中心,也是我国向西开放的前沿特区,必须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核心引领示范作用。随着,我区与中亚等国家的经济、科技合作日益频繁,知识产权实务操作不断增加,政府和相关服务机构亟需一个面向中亚国家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平台,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和法律援助服务。据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国务院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中心,建立中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的目标举措。

      为努力打造“立足乌鲁木齐,辐射全疆,面向中亚”的知识产权服务“新高地”,统筹推进我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与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中心的建设工作,初步提出了“整合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供给,实体服务与在线服务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已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专设1800平方米办公区,并计划引入专利代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利信息服务、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服务产品展示等多项服务内容。以线下实体服务为主线,搭建网络在线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面向我区和中亚地区的知识产权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实施我区知识产权战略提供信息支持和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