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加快推进“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

02.09.2016  03:09

  为进一步做好和田地区“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整顿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切实改善环境质量、规范市场秩序、有序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确保环境安全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按照《自治区加快“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地区有序开展了“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

  此次项目清理主要针对2015年1月1日前已正式投产的“未批先建”项目和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仍在建设或建成未投产的违规项目。通过各县市环保局排查、甄别确定“未批先建”项目16个,其中淘汰关闭类4个,规范类4个,完善类8个。分别对每个“未批先建”项目建档立卡、跟踪管理,并明确拟完成时限,确保项目清理工作的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