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财务资金资产监督和管理的通知
新粮办财[2016]12号
新粮集团、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自治区粮食局巡视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粮党发〔2016〕19号)要求,按照对照检查、认领责任、逐项整改、建章立制、跟踪督办、不留死角、限时完成的原则,请各单位针对巡视组反馈“关于资金、资产监督和管理问题”及时做好财务整改工作,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正视问题,认真整改,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把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做好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严肃认真,自查自纠,对照检查,对号入座,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制度
各单位要统一财务管理,杜绝多头管理,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和重大经费开支、采购、投资事项报上级部门审批等各项财务制度,明晰资产产权关系,严把财务内控流程关,坚决杜绝有制度不执行,有制度乱执行的各类怪象,坚决杜绝对报批手续不全,票据要素不全,开支不合理,超越权限范围签批等予以报销的各类违规现象。加大力度梳理现有财务制度,查疏补漏,围绕财务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三、积极配合纪检部门,做好财务管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对财务管理工作监督的意义,落实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工程项目投资、国有资产处置、重大物资采购等纪检监督制度,控制财务风险,建立健全综合制约机制。
四、建立学习长效机制,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
各单位要建立财务学习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内部财务人员学习、教育和培训。要在财务人员的思想意识上下功夫,增强财务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财务人员行为;要在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上下功夫,注重财经政策和专业知识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政策执行能力。
各单位要召开财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并形成报告于4月8日前将纸制版和电子版报送局财务处。局财务处将择机对直属各单位内控制度、专项经费、资产管理、物资采购等进行抽查。
自治区粮食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