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环保局多举措加大对市区内焚烧垃圾、树叶、秸秆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07.11.2014  13:40
 入秋以来,石河子市区及周边区域随意焚烧树叶、垃圾、秸秆等现象频发,对我市大气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垃圾、树叶和秸秆焚烧后会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达20多种,包括苯、丙酮、氯苯、二恶英等有毒有害物质,会刺激人体呼吸道、皮肤等;焚烧产生的烟雾会影响景观、视线;焚烧产生的灰渣中含二恶英类污染物及铅、铬等重金属,堆放还会对土地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为优化我市空气质量保障群众健康,给垦区人民营造一份整洁优美环境石河子市环保局采取多措施严厉打击焚烧垃圾、树叶、秸秆行为。

  一、会同多部门集中展开联合执法。由环保局、农林牧局共同下发《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垃圾的紧急通知》联合相关部门查处露天焚烧垃圾、树叶和秸秆行为。向社会公布环保投诉热线“12369”;城管委投诉热线“12319”;农林牧局投诉电话2012472。齐抓共管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不烧一棵树”。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等形式宣传焚烧垃圾、树叶、秸秆行为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公开曝光违法焚烧垃圾行为,营造禁烧垃圾、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

  三、成立专项行动小组,加大巡查力度。禁止焚烧垃圾、树叶、秸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重要环节。为此,我局成立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组,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组织力量对一些经常发生焚烧垃圾、树叶、秸秆现象的路段和区域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包片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焚烧垃圾、树叶、秸秆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予以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