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宝被判赔偿1.5亿元,"红罐之争"谁能笑到最后?
有“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之称的广药、加多宝“红罐之争”一审结果终见分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下午对该纠纷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被判构成侵权,并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以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多元。加多宝当庭表示将上诉。
从去年5月开庭到现在,“红罐之争”历经一年半之久,此前最大的争议便在于拥有商标是否意味着拥有“红罐”。而法院此番一审宣判首次明确了这一界限:装潢和商标密不可分。尽管加多宝在官司上一输再输,但双方通过诉讼都赚取了知名度,在没有硝烟的市场竞争中,究竟谁能笑到最后?
法律明确:谁拥有商标谁拥有“红罐”
自广药集团收回加多宝公司对“王老吉”商标的使用许可,双方合作分道扬镳后,摩擦依然不断,在全国各地发生多起诉讼。而在广东高院互诉的两起案件更是重中之重,谁胜诉就意味着谁有权利在包装上使用“红罐”。
这两起案件均发起在2012年7月,先是加多宝把广药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犯并索赔3096万元。接着,广药集团又把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加多宝告上法庭(后又撤回对鸿道集团的起诉),要求停止侵犯并索赔1.5亿元。经最高院指定,两案由广东高院合并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该两案所涉知名商品为“王老吉凉茶”,其特有包装装潢包括竖排的黄色字体“王老吉”、红色底色、图案等内容。在“王老吉”商标被许可给鸿道集团使用之前,该商标已是中华老字号和广东省著名商标,在公众中已享有相当高的知名度。而在红罐凉茶包装装潢上突出使用“王老吉”就承载着相应的巨大商誉和价值,这种商誉和价值是从广药前身开始一脉相传。
法官指出,尽管加多宝公司在后来确实对王老吉红罐凉茶知名度提高做出了贡献,但由此所产生的商誉仍然是附属于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的。而此时的“王老吉”商标已与红罐凉茶包装装潢的其他要素紧密结合、密不可分,一并构成包装装潢,换句话说,红罐包装是不能脱离王老吉商标而单独存在的。因此,广药集团在收回王老吉商标时,附属于涉案知名商品的特有包装装潢就应一并归还给广药集团。
案件宣判后在网络上引发热议。一种意见认为,鸿道集团租用王老吉品牌后,苦心经营,销量大幅飙升,广药坚持收回品牌,有“吃现成饭”之嫌;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广药集团是按合同办事,时间一到,物归原主,遵循契约原则,天公地道,无可指责。
“这次判决的最大意义,就是从法律上明确了包装装潢究竟是附属于商标,还是附属于商标的使用者。”广东营销学会会长杨洪说,“红罐之争”实际上是王老吉商标回归后,品牌争夺战中最重要的一个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