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区就业办对红光社区进行公益性岗位督查

20.04.2016  12:09

  为切实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规范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工作的监管,根据《乌鲁木齐市社区工作者(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水磨沟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临时聘用人员)考勤管理办法》的文件要求,2016年4月14日上午,水区就业办工作人员对红光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在岗进行督查。

  根据区人社部门核定,红光社区市级公岗8个(含保洁员1人),区级公岗39个,区级临聘人员38人。按照平时工作流程,社区将所有人员的考勤、各个岗位工作的轮岗排班表以及调休人员名单等张贴公示,除按照请销假程序请假、倒班、外出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在岗,未出现卖岗、顶岗现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社区仍将严格执行公益性岗位考勤制度及请销假审批程序,每月按时对考勤进行公示,对不按照请销假程序批假以及工作中出现严重违纪等现象的公岗人员加强监督管理,请上级部门对红光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