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调整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基本养老金

25.11.2016  23:39
  记者从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局印发《关于调整兵团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对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据悉,此次调整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起,建国前老工人按当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高级工标准增加,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资金渠道解决。调整办法中表明,二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39元,三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72元,四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23元,五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289元,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据介绍,此次兵团增加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兵团党委、兵团对建国前老工人的关怀,各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尽快将本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建国前老工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