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为本 制度为要——法治兵团建设系列报道之二

26.02.2015  15:24

  2014年深秋,世界的目光再次聚焦北京。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员令,描绘了一幅法治中国的新图景。全会召开两个月后,2014年12月23日,在兵团党委中心组学习暨冬季军事训练活动现场,兵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便摆在了参训领导们的面前。至此,全面推进兵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的路线图,在兵团270余万职工群众面前徐徐展开。

  近年来,兵团各级党政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通过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使行政决策走向科学化民主化;通过简政放权,取消或下放审批权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经济社会发展松绑;通过惩治腐败,为兵团发挥“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作用,更好履行屯垦戍边使命扫清障碍,为构建法治兵团打下坚实基础。

   三重一大”: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曾经创造过辉煌业绩的兵团,由于长期受特殊管理体制机制的影响和约束,一度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迷失了方向,存在团场社政管理职能和经营职能难以分开,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等问题。随着兵团改革全面深入推进,在加快探索特殊体制与市场经济接轨的过程中,利益主体多元化、社会矛盾多发,必须要用精细化、集约化的法治来约束公权力,这是防止权力“越轨”滋生腐败、平衡发展红利与风险的必然选择。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认为:“很多腐败就发生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决策过程也是权力滥用的重要环节。”因此,必须建立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决策机制,才能有效防止权力寻租等行为。

  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兵团积极探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制度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将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案件查办和巡视监督的重要内容,坚持在“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三重一大”制度落得实、不走样。

  2012年,兵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兵团团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对涉及团场内部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等10个方面,重要干部任免的7个方面,重大项目安排的4个方面及重大资金使用的4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凡属“三重一大”事项的,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主要以团场党委常委会、团长办公会或其他会议形式,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该意见的实施,为提高团场决策水平、从源头预防腐败提供了科学的保障机制。

  随后,兵团司法局制定加强干部考核、接受群众监督等制度,严肃责任追究,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一师、阿拉尔市对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再监督,以拓宽监督渠道,加大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和纠正违规招投标行为;十师一八一团在2014年危旧房拆迁以及社区供暖、供水、排污等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中,都严格遵照“三重一大”制度,

  推进了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和制度化。一八一团政工办主任邓武告诉记者,团场只有制定并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财、管物,规范权力运行,才能有效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最大限度地消除贪污腐败滋生的土壤。

   简政放权:为经济社会发展“松绑

  作为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社会组织,兵团拥有组织化程度高、集团化特点突出、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独特优势,同时,也存在诸如行政管理越位、缺位,行政主导突出,经济内生性动力活力不足等问题。

  兵团经济研究所所长潘新刚认为,简政放权,对行政部门来说意味着要放弃一些管理权力,这也许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但是,简政放权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尤其是对迫切需要加快发展的兵团来说,更要简政放权,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后,兵团于2014年1月初出台了《兵团党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除了推进试点团场改革工作之外,还加快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界定政府权力边界、逐步明确“”的职能等事项,拓宽市场创新空间,为兵团“三化”建设助力。

  经过2009年、2011年两次“瘦身”,到2013年,兵团发改委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了41%,投资项目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投资环境不断改善,社会融资规模由 2003 年的 60%提高到78%。

  2014年2月,兵团印发《关于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部门行政管理职责和权力清单的通知》,对各部门报送的350余项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审核,最终只保留了 160 项行政审批事项,并通过兵团政务网向全社会公开。

  兵团编办副巡视员鲍延平表示,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将面向政府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今后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这意味着,审批权力的取消或下放,为项目的引进和推进“松绑”,将有力促进兵团经济社会发展。

  但是,要真正消除公权滥用的流弊,更需要法制上的保障。对此,鲍延平表示,兵团将不断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行政审批事项主管部门将根据审批事项特点,建立内部监督制度,规范审批行为;明确申请人申诉、投诉受理办法,以维护申请人权益;建立审批办理情况监督制度,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

   惩治腐败: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4年12月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对兵团原副秘书长、经协办主任焦明启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2015 年 1 月 6 日,兵团通报了六师北塔山牧场政工办主任马新民等4人公车私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自 2014 年 11 月29日以来,兵团累计通报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60余起。

  记者了解到,2014年1月至10月,兵团纪检监察系统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举报3329件(次),初查核实违纪线索480件,立案361件,结案226件,党纪政纪处分258人,

  其中厅局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54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与2013年同期相比 ,信访举报数量上升5.12%,初核数量上73.29%,立案上升98.35%,结案数量上升26.97%,受处分干部数量上升19.44%。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2013年8月底,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 工 作 规 划》,并 于 12 月 25 日 印发。2014年7月24日,《兵团党委〈建 立 健 全 惩 治 和 预 防 腐 败 体 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为兵团新时期更好发挥“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作用保驾护航。

  兵团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兵团纪委副书记刘军表示,随着兵团经济快速发展,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势必不断增强。兵团纪委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推动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在不久前召开的兵团党委六届十四次全委(扩大)议上,兵团党委书记、政委车俊特别强调,要坚持以法治引领和保障兵团维稳戍边特殊作用发挥。人们有理由相信,在兵团开启新甲子、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2015年,兵团将以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为契机,

  充分发挥“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作用,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新征程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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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音

  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中的部门,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摘自《兵团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兵团建设的意见

  兵团纪委副书记刘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推进法治兵团建设指明了方向。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使惩治腐败走向法制化;必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违反党规党纪党的依法依规一查到底,决不搞“法不责众”“法外开恩”;必须主动作为,实现法治兵团建设和依法惩治腐败的良性互动,为把兵团建设成为“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保驾护航。

  一师十团十七连政工员王税均: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徇私枉法、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对群众利益造成侵害的案件。选择性执法,人情案、金钱案等等执法不公、不严使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蚕食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法治的信心。推进法治兵团建设,希望各职能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使我们的社会在法制轨道上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