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别尔斯别克·苏力堂别克等2位同志获得自治区文学创作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8.07.2015  20: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5〕69号

 

 

关于批准别尔斯别克·苏力堂别克等2位同志获得自治区文学创作

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自治区文学创作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经审核,批准别尔斯别克·苏力堂别克等两位同志自2014年12月16日起,获得自治区文学创作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获得自治区文学创作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015年7月21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文学创作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伊犁州(1人)

州文联

二级文学创作:别尔斯别克·苏力堂别克

二、哈密地区(1人)

巴里坤县文化馆

二级文学创作 :秦志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