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创客中国”新疆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新经信企业〔2017〕22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部署,助力“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深入实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举办2017年“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企业函〔2017〕203号)精神,自治区经信委决定举办第二届“创客中国”新疆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双创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产融对接、项目孵化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双创”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发展。
二、大赛名称
2017年“创客中国”新疆创新创业大赛
三、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
四、赛事组成
2017年“创客中国”新疆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由地州市分赛和总决赛组成,分为企业组和创客组。
五、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自治区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胡开江担任组委会主席,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忠山担任副主席,组委会成员包括各行办、自治区经信委相关处室(局)、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轻工学院主要负责人。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秘书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中小企业局,负责赛事活动的方案设计、赛事督导、评委人选确定、对外协调、组织保障、总决赛(工信部)项目推荐、项目评审规则完善等工作;秘书处设在乌鲁木齐易创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E工厂众创空间)(大赛服务平台),负责赛事活动的赛务组织实施、宣传报道、技术保障、专家联络、咨询服务等工作。
六、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治区国防科工办)
承办单位:自治区中小企业局
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乌鲁木齐易创空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E工厂众创空间)
协办单位:新疆电视台
新疆人民广播电台
新疆互联网协会
新疆软件协会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天山火炬众创联盟
新疆大学信息技术创新园有限公司
新疆高鼎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新疆股权交易中心
新疆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指导单位: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七、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工信部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contest)注册报名,未注册登记报名的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赛事服务及赛事有关事项发布,参赛者可在新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mexj.gov.cn)和新疆大赛官网(http://www.xjmaker.org.cn)注册登记,及时掌握相关活动内容。
大赛项目报名截止日期是2017年7月15日。
(二)比赛时间
初 赛:2016年8月5日—8月25日
半 决 赛:2016年9月17日
总 决 赛:2016年9月19日
(三)比赛流程
大赛分初赛、半决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为地州选拔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各地州相关部门配合,半决赛和决赛集中在新疆乌鲁木齐举行。通过逐级淘汰的方式产生优胜者,并根据大赛组委会分配的晋级名额,逐级比赛,大赛组委会全程督导。
八、参赛条件及要求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0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
3.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5.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或团队;
2.国内注册不到1年的企业;
3.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4.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九、奖励激励
(一)赛事奖励
大赛总决赛奖项设置,企业组: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九名;创客组: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6名;可获得相应奖金和证书;同时设置优秀组织奖(颁给初赛组织方)、优秀指导奖(颁给指导老师)、可获得相应证书。
(二)展览展示
获奖项目优先参加与大赛相关的各种展览展示及推广活动,并在大赛官网上展示宣传。
(三)政策激励
获奖项目可获得以下支持:
1.参加各种展览展示及推广活动。在区内知名媒体、中小企业宣传渠道、“创客中国”新疆平台等渠道进行宣传报道。
2.向大赛合作的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进行投融对接,争取投资支持。
3.向区内各银行机构推荐,争取贷款支持。
4.入驻区内小微创业基地,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
5.获奖项目转化可享受创业导师、投资、管理和技术专家免费辅导和培训。
十、工作要求
(一)各地经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分别成立由当地经信部门牵头的工作机构,负责活动的宣传动员、组织报名、比赛环节的组织实施以及后续赛事的联系协调等工作。围绕大赛主旨,加强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精心组织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和创客积极参与大赛,认真做好本地区优秀项目的发掘和推荐工作。各地州经信委要协调辖区内县市做好项目选拨,组织做好地州选拔比赛的相关工作。
(二)各地有关赛事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和展示,扩大大赛的影响力。
(三)各地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赛事工作总结,并及时将赛事总结报到秘书处,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本区域的优秀项目要提供技术咨询,加强后续跟踪服务,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重点帮助解决创新创业和发展中的产融对接问题。对成长快、潜力大、模式新的优秀项目要及时报告,树立样板,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
(四)遵守规则,公平公正。赛事组织单位和参赛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于违反大赛要求的组织单位,取消组织资格。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用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企业和创客,取消参赛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
自治区经信委企业处(中小企业局)苏勇
联系方式:0991—452343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周慧祥
联系方式:0991—458330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曹建山 吴芮 韩瑞
联系电话:0991-8883986 15999156172
附件:1.2017年“创客中国”新疆创新创业大赛方案附件1:
2.赛事联络人员信息表 附件2:赛事联络人员信息表
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国防科工办)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