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主题展示项目的通知

18.08.2016  01:37

新人社函〔2016〕490号

关于征集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活动周

主题展示项目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统一部署,国家拟于10月举办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以下简称活动周)。期间,将举办全国双创成果主题展示。根据自治区发改委申报参展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内容和形式

围绕“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展示人社部门掌握的各行业、各区域通过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成果,加快新动能成长和传统动能改造提升,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成功经验和示范案例,重点展示大中小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双创主体形成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多种角度展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推动新经济发展的良好成效。

主题展示将整体设计、统一布展,参展项目以实物及模型演示、图文展板、视频播放、现场互动等多种形式集中展出。

二、项目征集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法人组织。

(二)项目应充分体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导向、发展方向,具备较强的创新性、代表性、展示性和宣传效果。

(三)项目应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项目类型和内容主要包括:

1.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一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成功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技术、新产品,可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各类创客组织、协会、联盟、实验室及平台产生的优秀创客作品,包括应用、技术、创意、设计、文化等内容和主题。三是以市场为导向,技术、应用和模式创新相互融合,形成的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分享经济发展。

2.创业创新代表人物和团体。从科研人员、大学生、企业员工、农民工、退役军人、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境外来华创业人才等群体中涌现的双创人物、团队及创业导师群体的典型事迹和成果,要求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成果应具有较高科技含量。

3.创业创新载体平台。一是双创孵化平台,包括各类创客空间、创新型孵化器、企业创业平台、创业投资平台、开放式技术平台、创客联盟、市场化网商创业平台、创新助力工程示范区等;二是双创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双创教育平台、创业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各类公益讲坛、创业论坛、创业培训等活动,各类创业创新大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要求具有良好的双创机制、生态环境和典型案例,双创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显著。

4.其他。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双创项目。

三、项目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本次项目征集采用在线申报的方式,请申报单位登陆中国双创在线平台注册平台用户,填写《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参展项目申报表》(见附件)进行申报。平台网址为 http://www.shuangchuang.org.cn 。另请申报单位关注活动周微信公众号“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

(二)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如包含多项内容可打包)。

(三)项目征集时间:2016年8月8日-21日

(四)征集时间截止后,自治区发改委将按照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项目不再进入后续评审。初审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组织专家进行复审,确定入选项目。请申报单位登录系统在线查看评审状态,没有通过复审的项目不再单独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州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动员所辖区域及工作领域中服务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优秀项目申报。

(二)本次主题展示,展示场地、展位、展板制作等费用由组委会承担,展品运输费、参展人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参展单位自理。

联 系 人: 乌仁才次克

联系电话: 0991-368987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6年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参展项目申报表.docx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