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公安局清水河分局综合治安岗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03.03.2015  19: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县公安局清水河分局综合治安岗亭建设项目,经霍县发改【2015】46号文核准,招标人为霍城县公安局,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霍城县公安局清水河分局综合治安岗亭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霍城县清水河镇。

2.3建设内容:新建治安岗亭2座,总建筑面积240平方米,每座120平方米,地上一层。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60天。

2.6招标范围:按施工图所示范围,包工包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法人独立资格;

3.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贰级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须合格有效);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4.1报名时间:

2015年3月4日至 2015年3月1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报名采取来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三楼313。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企业于2015年3月11日至3月15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至19:00 时在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350号九城商务楼三楼313室购买招标文件。

4.3报名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考核证(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安全考核证、造价员岗位证,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的证明、疆外企业进疆登记手续(以上证件需为原件并同时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进行资格报名及资格审查)。

5、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整 (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整。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魏捷          电话:1899938677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飞              电 话:18699900268

监督部门: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9-3029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