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在全疆率先出台《昌吉市加强精神病人救治救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15.12.2015  17:56

为进一步缓解精神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昌吉市在全疆率先出台《昌吉市加强精神病人救治救助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精神病服药、住院患者给予救助,并为城镇精神残疾人购买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保险。

2015年,为210名精神病住院、服药患者补助资金28.1万元。“十二五”期间累计救助精神病患者900人次,救助资金100余万元,使精神病人“看病难”的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健康保障水平有所提高。

(昌吉市残联:杨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