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13.10.2016  18:50

  记者李春霞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区从今年10月1日至2017年1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由自治区人社、公安、住建、交通、水利、国资、工商、总工会等八个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对象是全区范围内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企业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主要检查各施工单位用工情况、工资发放情况,排查欠薪隐患,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保证元旦、春节期间我区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用人单位立即整改。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要及时依法处理。

  据自治区人社厅劳动监察处副处长黄原介绍,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依然是我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处和打击的重点问题。今年第三季度,我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1.14亿元,涉及劳动者1.2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