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在乌鲁木齐市举办
7月12日,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在乌鲁木齐市举办,来自全疆各地州、县市农经部门领导及业务骨干近15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学习。培训班由自治区农经局主办,主旨是为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求,落实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帮助农经部门工作人员准确领会和把握政策要求,推动自治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清产核资工作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为提高质量和效果,培训班邀请了北京市平谷区农工委副书记崔爱国、平谷区农工委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徐艳华、平谷区大兴庄镇副镇长王春青介绍了当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验,并与培训学员进行了深入的改革工作经验交流;培讲班还讲解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有关政策要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务操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月报表指标解释等内容;召开了研讨交流会,自治区国家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昌吉市、沙湾县一线工作人员做的工作经验交流报告,一起讨论交流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方侠同志参加研讨交流活动,强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是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非常关注的重要改革任务,也是农业厅党组重点抓落实的基础性工作,涉及全区867个乡镇,近9000个行政村,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困难,迅速安排部署,逐级抓好落实。要求参会人员回去后要对培训内容进行反复琢磨,直至完全消化吸收,并将培训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上下一心,倒排工期,抓紧进度,确保2019年向中央和自治区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通过培训,使学员们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自治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清产核资工作的任务要求,加深了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解答了工作推进中出现的许多实际问题和困惑,必将有力促进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清产核资工作扎实稳步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