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的路径选择
26.09.2014 13:22
本文来源: 信息网
[摘要] 应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和激发金融机构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相对滞后,需要农村金融承担起历史使命。中国农村金融目前存在问题是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方式单一、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能较好满足需求等。改善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既是金融部门的职责,也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各级政府应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和激发金融机构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
(中经评论·北京) 应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和激发金融机构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推进现代农业体系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农村金融承担起历史使命。中国农村金融目前存在问题是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方式单一、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能较好满足需求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直面热点、难点,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方面提出了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设计,这为农村金融发展带来了新的重大机遇。
农村金融难在哪
农村金融发展目前面临的诸多矛盾和挑战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金融体系配置不尽完善
现有金融机构发展不平衡,银行机构发展较为迅速,但大中型商业银行对农村的渗透还远远不够;保险机构,尤其是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相对滞后,由于赔付率过高,各大保险机构不断压缩农险的份额和品种,农业保险呈现险种逐渐减少、机构萎缩、承保深度不断降低的局面;证券机构在县域存在不少空白点;典当机构、信托机构发展严重不足;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不充分;为中低端客户服务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力量薄弱,县域经济发展缺乏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同时,政府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缺少常态。征信系统的信息在农村的覆盖面不到位,信用评级、信用文化不够健全。非法集资活动形势严峻。
支农信贷管理机制相对呆滞
涉农金融机构信贷准入限制过严,基层分支机构贷款权限低,支农贷款利率偏高,贷款期限控制过紧。一些农户的中长期生产经营性贷款得不到及时满足,只得以被动的借新换旧方式实现对贷款的长期依赖,农户信贷资金使用中的“长借常还”成本不断增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大多数农民可以用作抵押的只有房产,但是农村居民房产不仅价值低而且难以变现,担保抵押物缺失已成为农民贷款难的突出问题。
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单一
农村经济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趋向多样化,但是县域涉农金融机构仍然以传统的存、贷款及汇划业务为主,投资理财等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不能完全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支付结算电子化程度低,仍以传统的现金和汇兑结算为主,ATM、POS机在农村的配备率较低。
金融业务经营成本和风险高
由于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和农民现代电子金融意识薄弱,诸如ATM、电子银行所需的网络设施建设落后等,加之单笔业务金额低、业务手续繁琐等原因,导致农村金融业务经营成本远远高于城市地区。多数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甚至出现成本收益倒挂,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同时,农村金融业务很多是服务于农业生产,而农业生产则面临着自然因素和市场因素双重风险。农村客户规模小、抵抗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力弱,农业保险与再保险体系覆盖面低,农村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债权保护不到位、信用意识不强等也增加了金融业务风险。这也影响到涉农金融机构业务的渗透。
路径选择
农村金融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决定了农村金融改革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目标,未来农村金融的发展还需要有新的突破,需要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和增加农村金融供给
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放宽农村金融组织准入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发起或参与设立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支持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和业务拓展。同时,引导期货、保险逐步进入农村市场开展业务,为农民生产生活避险创造条件。支持在农村地区成立农产品交易所、农业生产要素交易所,开办农业担保公司,发展地方性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建设多样化的金融中介体系,探索和创造新的农村金融业生态链条,形成适度竞争和相对活跃的农村金融市场。
不断完善农村信贷管理机制
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授信授额分类指导,提高基层涉农金融机构贷款审批权限;积极探索大额农贷的管理发放办法加大对特色农业、高效农业、农产品精加工的支持力度;根据小企业和农户融资“规模小、频率高、随意性大、时间紧”的特点,在合理授信的基础上,推出简式快速贷款、自助循环贷款、贸易链融资工具、农村产业集群金融服务方案等新产品;针对农户及农村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研究实行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办法。建立农户和农村小型企业融资担保基金;抓紧出台林权、农业机械、土地承包经营权、住房和宅基地等农村生产要素的确权、登记、评估、抵押、转让等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并且适当地降低相关环节的收费。
加快金融服务产品升级
在农村加大在自助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网络金融服务手段的投入,快捷便利地解决农民日常金融需求;扩展农村结算业务市场,为中小企业、农民提供快捷的资金结算和清算服务;通过采用联保方式、小额信用创业贷款来支持农民工的生产和生活,推出针对农民工的信贷、理财、保障类金融业务;通过推广银行卡在农村地区的使用,推进电子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建设,使涉农企业和农户可以通过低成本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
优化并巩固“三农”信用基础
深入推进信用农户、信用乡村建设,对支农贷款业务开展好、农村基层组织积极支持金融部门工作、银行信贷资产质量较高的乡镇、村,可以优先评定为信用乡镇、信用村,并获得更多的支农资金支持和其他金融服务;反之,则要限制贷款规模;建立覆盖全辖的农户信用档案,对信用记录不良农户及专业合作社,采取多方面的金融服务制约;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加强正面引导,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知识、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增强社会信用观念,规范农户信用行为,不断增强农户维护信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改善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既是金融部门的职责,也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各级政府应坚持市场化和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和激发金融机构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
(《当代金融家》,杜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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