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成效评估工作进展顺利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1号)精神,进一步了解和掌握2008-2013年我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按照2015年环保部和自治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受自治区环保厅委托,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中心对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展成效评估工作。
成效评估工作于2015年6月开始启动,分三阶段展开,包括前期工作阶段、信息填报和汇总工作阶段、现场核查评估阶段。目前三阶段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收到13个地州市报表65份,涉及农村环境整治项目530个。并于12月25日完成了对全区13个地州市现场核查,共抽查36个县市、84个乡镇,90个项目。
从目前检查结果看,项目实施运营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2008-2010年是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启动阶段,项目管理较薄弱、不太规范,变更较多,且档案不太齐全,而2011-2013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项目管理渐趋成熟规范;
二是垃圾处理项目、水源地保护项目投资少、见效快,能和当地实际紧密结合,运行效果较好,污水处理项目由于投资大、见效慢、受益人群少,实施和运行效果一般,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闲置率高、运行成效较差。
三是各地项目实施类型有差异,南疆主要实施垃圾处理项目,且实施成效显著、受益人群多,北疆各种项目都有,且畜禽粪便处理项目主要集中在北疆。
四是项目建设单位有差异,大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是项目所在地乡政府,也有部分县市由环保局负责建设,建好后移交给县政府。
五是资金管理上,各申报单位多采取投工投劳代替配套资金现象。
六是长效运行管理模式,项目运行管理大部分是乡政府自筹资金或县财政适当补贴,也有乡政府积极探索新的运行管理模式,如将环保设施包给物业、或通过签协议包给县环卫队统一管理运营。
总体来说,各地州在项目实施中能够因地制宜、体现区域特色,大部分项目运行基本正常,既改善了当地农村环境质量,又受到
当地群众好评,同时对基层环保工作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哈密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
柯坪县乡镇简易垃圾填埋场
伊宁市乡镇环卫站
洛浦县乡镇垃圾中转站
人畜分离布局
养殖合作社中的堆粪池
三格式化粪池
伊宁市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宣传牌
柯坪县乡镇环保站管理制度
柯坪县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公开栏
北疆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村容村貌
南疆农村环境整治村庄村容村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