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农机办发〔2016〕3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今年继续在全区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农业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自治区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强化、细化、实化各项考核要求,及时对所辖县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加强过程管理,加大指导培训力度,及时跟踪督促检查,确保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取得实效。
2016年6月30日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检测与评价体系,形成农机部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
二、实施范围与内容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在全疆各地(州)县(市)范围开展,自治区负责对地州市农机管理部门的绩效管理,各地州市负责对所辖县市的绩效管理。
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共设立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15项,主要评估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实施、实施效果等内容(附件1和附件2)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县级自评阶段(10月31日前)
各县(市)农机局对照绩效管理内容和具体指标,填写自评表(附件4),撰写自评报告,附印证材料,报送地州农机管理部门。
(二)地州市查验核实阶段(11月1日-15日)
各地州市农机管理部门对所辖县市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程序如下:
(1)资料审查。对报送的自评报告进行逐一核实,并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初步打分,必要时可要求县市补充相关材料。
(2)实地考核。对各县市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对初步打分情况进行修正后,形成全地州绩效评价综合报告、县级打分汇总表(附件5)。
(3)结果上报。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将本地绩效评价综合报告、县级打分汇总表于11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农机局。自治区农机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部分地区绩效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考核。
(四)地州自评阶段(11月15日前)
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对照绩效管理考核指标(附件1),填写自评表(附件3);同时逐条对应考核指标,撰写自评报告并附证明材料通过农机化主要业务评价及考核系统报自治区农机局。
(五)自治区查验核实阶段(11月15日-12月20日)
自治区农机局组织对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进行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并对各县市进行随机抽查,查看地州市对所辖县市考核结果是否准确合理,全面评估工作效果。根据查验核实情况,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形成自治区延伸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报告。
四、结果运用
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与下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适当挂钩。对评估结果为优秀档次的地、州、市农机局予以表彰,对延伸绩效管理考核结果告知各地党委、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依照自治区总体要求与部署,推进本地农机购置补贴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各地、州、市农机局要明确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对县市的考核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州要制定方案,明确绩效管理目标与任务,开展不定期督查,重点对计划安排、政策执行、机具核实、资金拨付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自治区农机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适时开展互查。
三是严格工作纪律。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实过程中,各地州要认真对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以及评分依据,客观公正做好对县市的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工作中要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附件:1.地州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
2.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
3.地州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得分表
4.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得分
5.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打分汇总表
6.地州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说明
7.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