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兑付进度的 通知
新农机办发〔2014〕5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和兑付进度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事关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全面落实,也是各级政府对农机管理部门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指标。截止10月22日,我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与兑付进度分别为78%、49.8%。全区资金兑付进度尚未过半,尤其是仍有13个县市资金兑付进度至今仍为零,分别是:于田县、喀什市、和田市、皮山县、麦盖提县、莎车县、策勒县、巴楚县、疏勒县、奎屯市、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精河县和独山子区。以上情况严重影响农机购置补贴民生工程的落实和明年补贴资金计划的争取。
为此,我局已多次通报,并通过电话、督导、现场办公等多种方式进行督促,虽然实施进度有所提升,但兑付进度仍滞后,从落实情况看,主要原因:一是基层农机管理部门先实施后录入,甚至核实或兑付后再录入,造成实际工作与信息数据反映脱节;二是全价购机模式下,先购后补,企业参与信息系统操作的动力不强、积极性不高,需反复催促,影响了工作进度;三是部分县(市)农机与财政配合不够紧密,系统兑付确认工作滞后。根据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再次对各地(州)、县(市)10月22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兑付情况进行通报(详见附件)。
2013年以来,我区全面实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真补到卡(户)”的操作方式,全面落实“好人让基层干部当、好事让基层组织办”的新机制,补贴工作以县乡两级为主,在职责、结算层级全面下放的同时,各地(州)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农机购置补贴民生工程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严格落实补贴“三到位”“把好五道关”的总要求,强化对县(市)的监管,发现问题,不等不靠,及时协调处理,对实施兑付进度慢,系统录入不及时,特别是2012和2013年数据仍未完善等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加大工作力度,现场督办,逐条解决,不留死角;需协调处理的难点问题和拒不配合的企业要及时向我局反映。我局将按照补贴实施与兑付进度11月15日前分别达到90%和60%,12月15日前分别达到95%和90%,年底前全面完成的要求对各地(州)进行绩效评价。各地(州)要制定计划措施并将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30日前报自治区农机局农机管理处。
附件:1、各地(州)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兑付进度统计表(截止10月22日) 点击打开链接
2、各县(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兑付进度统计表(截止10月22日) 点击打开链接
201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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