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检查情况通报的函

25.01.2017  22:11

新农机办函〔2017〕4号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维护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农机办函〔2016〕36号)要求,现将各县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维护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部分县市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网站不能链接。目前,仍未恢复建设信息公开专栏的县市有:伊吾县、察布查尔县、新源县、裕民县、额敏县、和丰县、博湖县、轮台县、若羌县、尉犁县、和静县、和硕县、疏附县、墨玉县、和田市、洛浦县、策勒县。希望各地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网建设协调力度,确保在2017年一季度实现网络链接正常化。

二、仍有部分县市依然存在专栏名称不规范、内容未按要求全部公开的现象。部分县市信息公开内容不规范。特别是年度实施公告和年度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表。仍未按要求公告2015年受益户名单的县市有:乌鲁木齐县、米东区、达坂城区、鄯善县、沙湾县、哈巴河县、和田县。

三、部分县市受益户名单未按照规定的标准格式发布,个别县市甚至发布了受益户电话、身份证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存在安全隐患。受益户信息公示标准格式可通过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直接导出。

本次检查结果将计入各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评价中,请各地州、县市对照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部分县市检查结果或不相符,存在异议或已进行整改的,由地州汇总县市情况,在通报印发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我局农机管理处,我局进行复审,情况属实的可予以更正,不作为扣分项,5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经结束,各地要抓紧做好2016年实施情况公告和受益户信息公示工作。

 

附件: 2016年度县市信息公开专栏检查表.xls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