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第四季度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
新农机办函〔2016〕1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近日,我局对各地2015年第四季度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就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地州信息公开情况。除伊犁州、克州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全外,其他地州市信息公开率均达到100%。
(二)县市信息公开情况。全区县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成率 94 %,较上季度提高4个百分点,专栏名称规范率65%,较上季度提高12个百分点,信息公开率87%,较上季度提高3个百分点。巴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信息公开情况实现了“三个100%”,即信息公开专栏建成率100%、名称规范率100%、内容公开率100%。阿勒泰地区经三季度专项检查后,切实加大了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存在问题
部分地州、县市存在麻痹思想,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专栏建设维护工作。从检查情况看,专栏名称不规范、信息发布不及时、地址链接无效等现象依然存在,喀什地区和伊犁州需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存在问题加大整改力度。
三、整改要求
(一)规范地州子栏目名称。地州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子栏目名称需进行更新完善,即统一修改为“政策规章、操作流程、执行实施、支持推广目录、补贴额一览表、投诉电话、曝光台、县市专栏链接”。
(二)规范县市专栏名称。各县市须将专栏名称统一规范为“XX县(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在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中链接有误或未建立链接的县市,应及时处理并提供正确的链接,以保持畅通。
(三)完善县市专栏内容。各地要对照检查结果,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项进行整改完善,2015年受益户信息需按照自治区实施指导意见附表的规定格式及时公示。要始终保持政策咨询受理电话、投诉举报电话、购置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的畅通,接听者必须掌握相关政策。
(四)设置县市专栏子栏目。为使县市专栏更加规范、科学,便于查阅,各县市必须设置如下子栏目:行政通知(实施方案、补贴标准等)、工作制度、公示公告(受益户名单、上年度公告等)、投诉举报(电话、网络受理渠道等)。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是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长效机制的主要环节,是确保补贴政策公平、公正实施和惠及广大农民的重要举措。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指导县市尽快整改完善,以上整改要求须于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启动前完成,自治区将按各地达标顺序依次开放操作系统。
附件:1、地州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表1:地州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检查情况表.xls
2、县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表2:县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检查情况.xls
201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