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机局就金融支持农机化及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12.06.2015  19:24

 

 

      为促进农机合作社发展,认真落实农业部、自治区关于加大对农民合作组织有关扶持政策和办法,结合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和特点,积极研究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争取金融信贷支持的具体政策。5月8日-10日,自治区农机局副局长欧兴江带领农机处、监理总站、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前往昌吉州、沙湾县、乌苏等县市进行实地调研。
      调研组采取“听、谈、看”的方式,听取当地农机部门的工作汇报,与农机部门领导、乡镇农机站站长、农机经销企业进行座谈,实地调研当地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情况。重点调研:大型农机具金融租赁及贷款抵押操作方式、成本、用户市场等应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金融租赁与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政策关系;大型农机通过牌证管理,开展抵押登记的可行性与具体操作办法;农机合作社获得财政扶持贷款担保情况等。
      调研组要求农机管理部门要依据2014年出台的《自治区财政扶持农民合作社贷款担保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做好政策的宣传,大力支持和鼓励合作社积极申请财政扶持贷款担保,在自治区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方面,改变过去的直接补贴方式,按照贴息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从而推进农机合作社金融信贷支持,缓解农机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现状。通过“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农机技术推广、农机化生产组织、抗灾救灾、农机化运行设施、信息咨询服务等公益性项目方面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的辐射带动作用,以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农机合作社承担和开展部分技术性、公益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