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17.11.2015  16:40

   

新农机办发〔2015〕65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自治区农机局决定11月18日至12月5日开展2015年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年初与自治区农机局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地、州、市农机管理部门。

二、检查方式

(一)本次检查不听取责任单位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原则上是在实地检查完之后进行,检查情况通过书面反馈,对地、州、市的检查原则上每个地区2天内完成;

(二)每个地、州、市检查1-2个县(市)、乡(镇);

(三)检查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评分等形式进行;

(四)检查组向责任单位反馈意见,责任单位负责人在检查反馈表上签字(一式两份)。

三、检查工作要求

(一)各地、州、市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检查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严格对照工作目标任务,认真进行自查、自评,严禁弄虚作假。同时要向检查组提交2015年度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

(二)各检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厉行节约、轻车简从,认真履行检查职责。具体检查时间请各地及时与检查组联络员联系。

 

      附件:1. 2015年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检查组分组人员名单.doc

                2. 2015年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doc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