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新农机办函〔2016〕10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11月25日、27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安委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安办发电〔2016〕5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1月底至2017年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坍塌事故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农业部的相关部署,把集中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当作当前农机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面排查隐患,堵塞农机安全漏洞,推进全区农机安全形势平稳好转。
二、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和执行情况;农机局主要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农机事故报告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事故上报是否及时、全面、准确;农机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情况。
(二)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农机“三率”完成情况;检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年度检验情况;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申领、换发、审验情况;重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农机部门与安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情况。
(三)农机安全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要求以及自治区农机局关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免征监理收费决定及财政资金保障情况等。
(四)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各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情况,组织广大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开展农机安全“三进”宣传活动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一)自查整改。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对本辖区的农机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细致彻底自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二)督导检查。各地州市农机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辖区内的县市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回头检查等方式进行督导。为加强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自治区农机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近期赴各地(州)、市进行督查。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和易发期,加之受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影响、诱发交通事故等因素增多,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另外,根据自治区保监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今年涉农机事故发生较多,其中赔付金额10万元以上的涉农机事故比去年呈现倍增状态。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尤其要吸取以往农机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组织动员,农机部门主要领导带队,立即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
(二)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各地农机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农机部门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负主责的责任体系,严肃责任追究。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严格依法处理,要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检查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情况由农机部门主要领导签字上报,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强化跟踪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三)强化宣传,科学防范。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冬季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发布冰冻雨雪天气的安全提示,督促指导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有效防范应对。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地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近期情况于12月10日前、总体情况于2017年1月30日之前报送自治区农机安全监理总站。
联系人:库尔班·艾比布
联系电话:0991-4338086、4338073(传真)
邮箱地址: [email protected]
自治区农机局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