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三屯河灌区201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昌吉市三屯河灌区2014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新水水管﹝2015﹞6号文批复,招标方案已经昌州发改投资【2015】167号文核准,建设资金已经昌州财农【2014】148号文下达,为中央财政补助及农民自筹资金。项目招标人为昌吉市三屯河流域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区位于昌吉市榆树沟镇前进村,实施高效节水滴灌面积3960亩,4个河水加压滴灌系统,分别设置沉砂池及加压滴灌首部系统;改造斗、农渠10.89km,配套建筑物量水设施6处,流速仪2套;新建标准化水权交易大厅60m2。
本工程共划分两个标段:其中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施工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监理标: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以上资质均需持有新疆水利学会施工专业委员会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无效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5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2)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2日11: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易厅(地址: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经济报》、新疆水利厅网站、新疆信息网、西部庭州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市三屯河流域管理处
联 系 人:王青枝
电 话:13039416116
招标代理人: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丽梅
电 话:0994-2337772 13689917892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