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 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
新疆日报乌鲁木齐11月6日讯记者石鑫报道: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出台,为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实施方案》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主线,统筹考虑新疆财政状况、水资源禀赋、农业种植结构、水利设施建设情况、水价现状、终端用水管理方式等,突出基础设施建设、水权改革、水管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国有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总体达到完全成本水平,末级渠系运行维护费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改革任务划分为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等三个部分。
夯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方面,将完善供水计量及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建设,建立农业水权制度,健全水权、水量交易制度,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等。
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方面,将区别对待粮食作物(小麦)和经济作物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逐步推行分类水价。按照“多用水多付费”的原则,在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要求建立并完善计量合理、管理规范的终端水费计收体制,稳步推进农业终端水价制度。
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方面,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制,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核心,目的是激励农户采取节水措施将用水量控制在定额之内,让农户在合理高效用水的情况下用得起水,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陲,水资源短缺、时空分布不均,工程性、结构性缺水严重,生态环境脆弱,污染难以恢复,已成为制约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主要瓶颈。
因此,农业水价是水价改革的重点、难点,也是新疆农业改革的突破点。
之前,自治区在呼图壁县、鄯善县、温泉县、哈密市等县市先后开展了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通过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实施,使得试点区域农业用水组织化水平显著提高,灌溉用水定额减少,农民节水意识增强,土地流转速度加快,农业生产向适度规模化、集约化模式转变,进一步促进了传统农业种植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