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新疆农业机械学会第九届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23.03.2015  20:04

新农机学〔2015〕1号

 

各会员单位:

新疆农业机械学会自2010年5月召开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至今已五年,按照学会章程,本届理事会任期已满,经农业机械学会第八届常务理事会研究,准备召开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改选。为进一步做好学会新一届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理事候选人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求实奉献精神,在所在地区农机化发展、新农村建设等领域从事管理、科研、教学、推广等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

(二)理事名额在2人(含2人)以上的单位,理事侯选人中应有一位单位负责同志。党政机关干部兼职严格按照《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文件精神完成审批手续

(三)热心支持学会工作,并从事农机化事业的各级管理干部。

二、理事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根据上述要求,各单位要通过充分酝酿、民主协商,推选产生理事候选人, 由所在单位直接推荐,报送农业机械学会秘书处审核。 

三、理事候选人分配原则
      理事候选人总名额为51名,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理事候选人须填写《新疆农业机械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登记表可在新疆农机网( www.xjnj.gov.cn )行政通知栏目下载。理事候选人推荐需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党政机关干部兼职的同时报送审批文件,于2015年4月10日前报送新疆农业机械学会,同时发送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93号新疆农业机械学会 

邮编:830054                      联系人:付生娟

联系电话:4331134          1896381210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新疆农业机械学会第九届候选理事名额分配表.doc

        2. 新疆农业机械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oc

   

201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