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新疆农业机械学会第九届理事候选人的通知
新农机学〔2015〕1号
各会员单位:
新疆农业机械学会自2010年5月召开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至今已五年,按照学会章程,本届理事会任期已满,经农业机械学会第八届常务理事会研究,准备召开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改选。为进一步做好学会新一届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理事候选人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求实奉献精神,在所在地区农机化发展、新农村建设等领域从事管理、科研、教学、推广等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同志。
(二)理事名额在2人(含2人)以上的单位,理事侯选人中应有一位单位负责同志。党政机关干部兼职严格按照《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文件精神完成审批手续
(三)热心支持学会工作,并从事农机化事业的各级管理干部。
二、理事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三、理事候选人分配原则
四、注意事项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93号新疆农业机械学会
邮编:830054 联系人:付生娟
联系电话:4331134 18963812108
附件:1. 新疆农业机械学会第九届候选理事名额分配表.doc
201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