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军粮办以创建为契机,夯实军供规范化基础工作

29.05.2015  15:29

按照《全国粮食系统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州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水平,适应军粮供应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兵为本”服务宗旨,发扬“为兵、敬业、务实、创新”的军粮供应精神;守住保障军粮供应、质量安全、资金安全三条底线,扎实做好军粮供应各项工作。昌吉州粮食局根据军粮供应实际情况制定了《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其方案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规范军粮供应业务工作程序;二是军粮供应规范化示范单位认定,设定了范围、条件,

认定的“昌吉州军粮供应规范化示范单位”,同时作为自治区粮食局军粮供应工作先进单位的推荐对象。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有效期两年,每年对照测评项目进行年度复核。

通过《军粮供应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实施,对军供站军粮供应规范化示范单位进行认定,能够使军粮供应工作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能够夯实军粮供应基础工作,使军粮供应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军粮供应与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在丰、歉、平、战不同情况下的军粮供应能力,保障军粮质量、军粮资金安全,打牢服务宗旨,强化军粮供应精神,造就一支业务精、作风优、廉洁、精干、高效的军粮供应队伍。(兰明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