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专家:养老保险改革不会引发“公务员离职潮”
新疆日报网讯 周安安是湖南娄底娄星区的一名公务员,她的丈夫在一家企业工作。他们的养老保险是“一家两轨”。丈夫以前一直调侃周安安:“虽然每个月拿到手的工资不高,但就冲着养老金,你就安心当公务员吧。你们不用缴纳保费,退休了拿的钱比我们还多。”
周安安家的情况并不少见,但“一家两轨”的情况日前已被终结。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彻底终结了养老保险“双轨制”。约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去年10月起就须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从公布的方案中可以看出,此次改革体现了与企业在职职工参保的一致性。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缴费基数的确定、计发标准等都基本相同。
养老保险并轨制度让周安安这样的基层公务员有一些担忧。她目前是副科级,工资拿到手里才2500元,如果再缴纳养老保险,工资条上的支出又多了一项,“想一想还真是不情愿”。
“不过,我暂时不考虑离职,先观望下再说。我想,公务员工资不会一成不变。”周安安说。
养老金并轨改革是否会引发“公务员离职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回应,从改革发展的总趋势来看,改革以后,公务员的待遇水平不会下降。
金维刚称,改革以后,会设定一个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于改革前已经参加工作的、改革后才退休的这部分人,会给他们过渡性的养老金,根据他们缴费时间的长短,对比新老办法的待遇差,然后通过必要的一些方式弥补待遇差,“基本上可以确保待遇不下降”。
谈及改革以后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下海的影响,金维刚表示,这次改革有利于人员流动。根据方案,如果从机关事业单位离开到企业去,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之转移,而且还可以从统筹金里面,按他本人缴费工资的12%来相应地转移一部分统筹基金,可以确保这些人员在离开机关事业单位后,养老权益继续得到有效保障。
周安安说,按照通报的口径,此次养老金并轨重在转机制,并非降待遇。然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多年未涨工资,缴费意味着收入减少。因此,作为基层公务员,她建议,决策层或应考虑适当调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弥补其因个人缴费而增加的支出。
周安安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一位月薪3000元的基层公务员为例,并轨后参保的话,个人按工资的8%缴费,需缴纳240元;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缴纳职业年金,这既可能完全由单位承担,也可能是“单位+个人缴费”,这些目前她还不大清楚,要看并轨方案最终如何确定。
金维刚坦言,并轨改革会增加财政负担,一方面需要支付机关事业单位“老人”(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一方面要为中人(在职人员)的参保缴费,不过,“国家财政收入可以保障这部分支出。‘双轨制’并轨后,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是一致的,主要差距体现在补充养老保险方面。”
机关事业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即为职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被相关人士称为方案中的最大亮点和最关键处。方案中明确,改革后,相关人员待遇不降低,建立职业年金就是让待遇不降低的方法。
根据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还要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可按月领取职业年金。职业年金补足了因改革而使待遇下降的部分。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职业年金的好处在于,本质上它是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目的是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时生活水平下降,实质就是将职工现期部分工资转移到退休后领取。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将同步进行的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适当优化工资结构,提高基本工资占工资的比重,缓解基本工资占比过小、津贴补贴占比过大的突出矛盾。(记者 桂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