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 环评执行率达90%以上
今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
11日来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5年第七次司令员办公会议上的消息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审议通过《兵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提出,要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任务,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全面提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管执法水平。
201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着眼于源头控制,加强环评管理,为推进项目建设做好服务,环评执行率达90%以上,环保验收率由2013年初的39.6%提升至76%以上。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布率、监督性监测数据公布率均达到100%,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安装率、联网率、验收率和有效性审核率均达到100%,有效数据传输率79%,均达到国家减排监测体系考核要求。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全年共检查企事业单位3741家次,责令整改127家,依法关停46家,一批违法企业得到查处,职工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维护。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还强力推进污染减排,通过将污染减排考核结果纳入各师领导班子和“争先进位”考核、召开专题会、通报预警会以及师域限批、专项检查等措施,加大了监管力度。2014年安排的123个减排项目建成112个,完成率达91%。
消息称,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开展环境监察专项执法,通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清理整顿重点排污单位、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加大督办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查处和整改落实,解决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工业硅、棉浆粕等重点行业环境突出问题,并对“十二五”以来建设项目“三同时”、环评执行和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同时,加强监管督办,对火电、钢铁、水泥、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减排企业建立月检月报制度,监督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投入运行。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交司法等措施,对减排工作不力、严重滞后的师、企业和单位进行通报并曝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通过开展环境监管执法,预期今年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三同时”验收率及在线监控有效数据传输率分别达90%、85%和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