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2018年1月2日向自治区、兵团反馈了督察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兵团党委、兵团高度重视,自治区成立了自治区党委书记、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陈全国同志任组长,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同志任第一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兵团成立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兵团党委书记、政委孙金龙同志任组长,自治区副主席、兵团党委副书记、司令员彭家瑞同志任第一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和兵团党委常委会、行政常务会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陈全国强调,自治区和兵团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具体体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持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生态红线底线,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宁可经济发展慢一点,也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把发展建立在生态安全的基础上。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严肃执纪问责,构建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
根据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和兵团以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为整改目标,自治区《方案》提出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四个意识”,深刻认识新疆生态环境的脆弱性、敏感性和重要性,增强改善生态环境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解决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和管理,加强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兵地统筹。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思想,建立兵地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推进的环境保护协同治理体系。四是强化铁腕治污。持续开展重点区域大气污染同防同治,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湖库水污染防治,提升城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五是强化监督问责。依照《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六是健全长效机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扎实推进生态补偿试点,积极稳妥推进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联动机制。
兵团《方案》提出一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投入力度,加大兵团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力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体系。二是坚定走绿色发展之路。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加大土壤、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强化地下水资源保护,坚守底线管控,坚持重点推进,确保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强城市和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持续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强化污染防治,加大保护力度,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共同谋划兵地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共同推进兵地环境协作体制机制,严格按照“区域同治”“兵地同治”原则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实现区域共同治理能力全面提升。五是改革创新。推进环保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积极推进市场化节能减排机制,持续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自治区和兵团分别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和措施清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和措施清单》,确定了118项整改任务,其中自治区94项、兵团24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方案》明确了6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兵团分别成立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导组、责任追究组和宣传信息组4个专项工作组。各地州市、各师市、自治区及兵团各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整改领导机构,负责对本区域、本行业问题整改的统筹和督导。二是夯实整改责任。各地州市、各师市、自治区及兵团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名责任人,整改一件销号一件,每一个问题都一抓到底,每一条意见建议都全面落实”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制定整改督导工作方案,实施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清单化调度制度,按周调度,按月通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清单管理,挂牌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四是加大整改宣传。建立三级宣传联动机制,督察整改期间,按要求在“一台一报一网”等主流媒体上及时公开整改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不断提升监测、监察、执法、应急等队伍能力和水平。六是加大资金投入。各地州市、各师市、自治区及兵团相关部门在用足用好现有财政支持政策、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资金整合统筹力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工作。
《方案》要求,各地州市、各师市、自治区及兵团相关部门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具体问题和移交自治区和兵团的责任追究问题,要主动认领,迅速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时解决;对需要分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稳步推进,确保在方案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方案持续发力推进,保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下一步,自治区和兵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建设美丽新疆、共圆祖国梦想”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努力让新疆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新疆各族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生态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