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农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邮政储蓄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 文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区分行
新农计〔2015〕3号
贯彻落实农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邮政
储蓄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局、畜牧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地、州、市分行: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邮政储蓄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农计发〔2014〕184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各级农业部门与邮政储蓄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形成有效推进我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合力,推动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加大示范区建设支持力度,不断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创新服务“三农”模式,现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一) 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配合、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照“聚合力、谋创新、出成效”的总体要求,发挥农业部门组织协调优势和邮政储蓄银行资金网点优势,以示范区为多方合作的主平台,围绕创建农业主导产业,瞄准家庭农场、畜牧养殖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信贷投放、创新融资模式、提升金融服务,着力破解农业经营规模小、融资难、风险大等制约瓶颈,为推进我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为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积累经验、探索路径。
(二)工作目标。 自2015年起,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争取在未来五年内,对我区“三农”领域的信贷投放超过250亿元。到2020年,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对我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涉农贷款余额力争达到20亿元。到2015年末,各现代农业示范区的一级支行,至少要围绕一个重点支持领域,做出成效,提供可供复制的典型案例,要在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取得实效,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贷款要初具规模。
(三)支持范围。 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重点支持的现代农业示范区是指国家和自治区认定的现代农业示范区,符合支持条件的地州、县市自行创建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也一并纳入支持范围。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支持粮棉油产业基地。 支持示范区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建设高标准粮田、高产棉田、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集成配套,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等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技术,打造稳产高产高效生态的粮棉油产业基地。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将根据各地农业产业情况,建立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目录,做好对农业龙头企业的金融服务,重点开发自治区级、地州级核心客户。通过“银行+龙头企业+农户”等方式,在为龙头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为其上下游企业或农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实现产业链条的整体服务。针对有农产品订单的客户,积极探索订单质押贷款的模式。
(二)支持特色产业园区。 支持示范区选择优势特色产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规划合理、要素集聚、技术先进、产品优质、效益明显和有市场开发潜力的特色种养业产业园区,围绕“一县一品、一行一业”设计开发针对优势行业的贷款品种,在额度、利率、期限、担保等要素符合行业特点,做好地方特色农业。邮政储蓄银行要大力支持农业机械购置贷款、农业机械抵押贷款,加大与农机生产商、经销商的合作,提高农户对农业机械的购买力;支持设施农业发展,解决生产组织和农户建棚及生产过程中的小额贷款难问题。
(三)支持规模化养殖场。 支持示范区按照规模适度、设施完备、养殖规范、疫病净化、控污减排的要求,建设与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家庭牧场,重点完善规模化养殖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小区等基础设施,发展立体养殖,促进养殖业发展方式转变。对大中型养殖加工企业和标准化、产业化的规模养殖场,积极探索“公司+农户”的产业链贷款、畜牧养殖大户贷款。对普通养殖户,继续加大牛羊养殖育肥贷款的开办范围,优化产品要素,满足我区畜牧养殖行业的生产周期特点,延长贷款期限,提高贷款额度。各地要积极与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合作,提高规模化养殖场的风险抵抗能力,试点开发保证保险贷款、担保公司担保贷款。
(四)支持农业产业化集群。 支持示范区依托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和物流园区,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集聚。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示范区集中,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发挥集群集聚效应,带动主导产业发展和优化升级。试点探索以冷库、仓单、订单为抵质押的贷款模式。加大对种子、化肥、农药、农机等农业龙头企业的营销力度,推广“公司+农户”贷款、探索农产品保证保险贷款模式。
(五)支持生态休闲观光农业。 支持示范区加快休闲旅游综合开发,立足农村地方特色和休闲文化,以小额贷款基础产品为核心,加大产品要素调整,支持农家乐服务行业,满足开辟采摘园、菜园、垂钓园,建设休闲旅游基地的资金需求。
三、重点支持对象
把符合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要求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支持重点,利用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已经授权开办的家庭农场贷款、专业大户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等产品,按照“宜场则场、宜户则户、宜企则企、宜社则社”的原则,主动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推广工作。针对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建立信用等级评定体系,确立评定标准,定期组织评定,对各主体的评定结果实行名单制动态管理。优先对名单内经营主体提供以上贷款服务。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满足率,提升示范区客户群体信用等级,构建示范区良好信用环境。
四、创新经营模式
(一)推进融资方式创新。 围绕各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各项建设内容,主动开展市场调研,整合各类服务对象信息资源,整合存款、结算、贷款等不同类型产品。通过全方位的资源整合,为示范区提供综合化、一体化的产品及服务,全面提升对示范区金融服务能力。
(二)推进营销模式创新。 实现客户由零散开发向批量开发的转变。各级邮政储蓄银行要主动与农业主管部门沟通,了解掌握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基本信息,共同研究重点支持客户,实现客户“名单制”营销及服务。加强与服务于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各类协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联系。
(三)推进信贷产品创新。 邮政储蓄银行在现有小额贷款和家庭农场贷款、专业大户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个人商务贷款、中小企业贷款等基础信贷产品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客户的需求与同业的情况,持续做好产品创新。在贷款额度上,要根据客户的需求、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资质较好的客户,如经营多年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等可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在担保上,不断丰富农村抵质押物的范围,在当地出台政策、允许农村土地用于抵质押的,可以尝试农村土地权益类抵押贷款。积极引入涉农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引入农业保险,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在贷款利率上,既要采取风险定价原则,坚持适当风险、适当回报,也要尽可能降低服务对象的融资成本,合理确定利率水平。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对于示范区内的产品创新将开通“绿色通道”,给予优先支持。
(四)推进作业方式创新。 提高“三农”金融业务效能,通过科技手段的运用,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方便客户。优先在现代农业示范区推广小额贷款移动展业作业模式。
五、创新支持方式
(一)合力健全农业信用评定体系,扩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 各示范区,特别是农业主管部门应会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不等不靠,抓紧制定信用评定办法,明确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定条件、标准与程序,积极将银行机构的有关要求落实到办法之中,为开展信用评定打好基础。要依照评定办法,对示范区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经济实力、信用水平、经营管理、盈利状况等进行调查了解,确定信用等级。各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应合理确定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改进和优化信用贷款服务流程,为推进农业信用融资打牢基础。
(二)合力建立农业资产抵押质押制度,畅通农业资产抵质押的贷款路径。 各级农业部门、各示范区应会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试验,在条件成熟的地区,优先试点建立农业资产评估、抵押登记、处置管理等制度。邮政储蓄银行各分支机构应根据农业资产评估价值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利率及期限,会同示范区积极推进林权、土地和草原承包经营权、农业机械、蔬菜大棚、厂房、大宗农产品库存、应收账款等抵押贷款、大额订单、仓单、保单等质押贷款以及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的合作,推动农业贷款抵押担保方式创新。
(三)健全农业融资性担保机构,搭建新型经营主体与银行间的融资桥梁。 各示范区应试点进行农业担保体系的建设,鼓励各担保机构创新担保方式,合理确定担保费率,支持邮政储蓄银行与农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合作,提高其为农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增强示范区新型经营主体融资能力。
(四)完善保险体系。 示范区应积极健全农业风险防范体系,促进政策性保险健康发展,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着力提升主要保险品种保障水平,提高补贴比例和单位保额,提升赔偿标准。着力加大特色农业保险推进力度,如棉花、畜牧养殖等保险品种。着力提升保险服务水平,引导保险机构对规模以上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行单独投保、单独理赔、缩短理赔周期,提高投保和理赔效率。
(五)推进信息公开。 各示范区和邮政储蓄银行各分支机构在实现农业融资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基础信息交换和共享的基础上,应通过政府网络、电视、报刊、公告栏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邮政储蓄银行金融服务农业的管理规定及贷款对象、额度、期限、利率、用途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大投入支持。 示范区应创新农业投入方式,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和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加大农业投入,推动财政资金、社会和金融资金的有机结合。建立贷款风险共担机制,鼓励邮政储蓄银行增加涉农贷款规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示范区应在已成立的现代农业示范区领导小组中增加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等有关人员,下设金融合作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重要合作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邮政储蓄银行将针对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的业务授权、信贷规模给予优先支持,各分行在人力资源、信贷规模等方面要优先安排。
(二)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各示范区农业部门和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应在现代农业示范区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定期联络机制,实现信息及时共享,研究制定具体的金融服务方案,明确合作目标,合理安排时间进度。各级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要做好与当地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的汇报沟通工作,并听取政府部门的要求和建议,及时协调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及时总结经验。 各示范区和各级邮政储蓄银行应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为服务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积累经验。应安排专人跟踪掌握所辖现代农业示范区内金融服务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金融服务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成功经验,提交自治区农业厅、畜牧厅和邮储银行自治区分行,以进一步提炼可复制的经验,为全区辐射推广奠定基础。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畜牧厅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
2015年1月9日
抄送:各国家级自治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本厅领导。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1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