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经信委关于组团参加
19.01.2016 19:47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信息网
关于转发自治区经信委关于组团参加
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
的通知
各区(县)经发委:
现将自治区经信委《关于组团参加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的通知》(新经信消费品﹝201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本地服装服饰企业积极报名参展。本次展会展位租用费用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承担,会后自治区将对装修布展费用给予不少于50%的补贴。请各区(县)经发委于1月22日12:00之前将参展参会人员报名回执表、展位面积确认回执表加盖公章后报市经信委产业处。
附件:自治区经信委关于组团参加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的通知
联系人:高希凯
联系方式:2835719
2015年1月15日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信息网
19.01.2016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