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抽查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的通知
新林传发〔2015〕67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阿山、天东国有林管理局:
为做好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和管理工作,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检查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将对全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一)2014年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情况;
(二)2013年自治区下达的国家级公益林营造林项目完成情况;
(三)2014年(含2013年)自治区下达的国家级公益林管护站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四)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人员工资标准及工资银行卡发放执行情况。
二、抽查依据
(一)2013年—2014年自治区下达的管护任务拨款及年度实施方案。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办法》(新林策字【2012】419号);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检查办法》(新林策字【2012】420号);
(四)自治区下达的国家级公益林营造林和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文件及项目作业设计。
三、抽查工作承担单位
新疆林业生态监测总站
四、抽查时间
2015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
五、相关要求
(一)请相关单位做好准备,积极配合检查,通过检查完善工作,促进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
(二)请自治区林业生态监测总站将2015年的国家级公益林抽查报告于9月底前报送自治区公益林和林场总站。
自治区公益林和林场总站
联系人: 艾尼瓦尔 联系电话:0991—5588706
自治区林业生态监测总站
联系人:杨小芸 电话:0991—5815181 手机:13579909282
王凌羲 电话:0991—5815183 手机:13565888559
附件:2015年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质量抽查单位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