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五团司法所节前积极为农民工“讨薪”

05.02.2016  12:11
  2月2日,正当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六十五团司法所成功为维吾尔族农民工吐尔孙江追讨回了拖欠的工钱13255元,“杜所长,谢谢你帮我们讨回了工钱,司法干警亚克西……”此时吐尔孙江拿上自己应得的工钱,他的多日的愁脸变成了舒心的笑容。

  原来,吐尔孙江是霍城县清水河镇来六十五团打工的农民工、季节工,在该团三连马某的葡萄园地提供劳务,从2015年4月至11月的近六个月的时间,他们应得的劳动报酬为13255多元。工作结束后,吐尔孙江多次向马某讨要工钱,马某都是以种种理由推拖而没有给付。无奈之余,吐尔孙江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便于2016年1月18日来到了六十五团法律援助站申请了法律援助。

  1月19日,六十五团法律援助站杜本茂接到第四师法律援助中心对此案件的指派之后,立即对此案展开了调查,听取了吐尔孙江此劳动报酬纠纷的陈述,详细询问了纠纷的经过和起因,通过和承包人马某交涉,其最终同意于2016年2月2日支付农民工吐尔孙江的劳动报酬,双方顺利于即日签订了和解协议书。

  2月2日下午,当维吾尔族农民工吐尔孙江从司法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自己应得的工钱,他一时激动地不知说什么好,用不太流利的汉语说:“这起劳动报酬纠纷让你们司法干部费心了,没想到在六十五团司法所你们用了10多天的时间,就帮助我们讨要回了工钱,还为我们提供法律援助,不收分文费用,真得谢谢你们,你们这些司法干警真好,亚克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