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政字〔2015〕340号
新疆林业规划院:
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批准马娟等155位同志获得自治区公路(运输)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新交职办〔2015〕1号),你院彭连杰同志自2014年12月19日起,获得自治区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附件:关于批准马娟等155位同志获得自治区公路(运输)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2015年6月2日
关于彭连杰同志获得自治区公路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
乌鲁木齐12:39 06.07.2015 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