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组建首支“城管督察队” 公示14部督察电话
5月8日,乌鲁木齐市东风路,督察队员要求一私自设立的停车场负责人整改。
新疆网讯(记者张莉摄影报道)头戴“执法督察”头盔、佩戴执法仪和照相机……5月8日,乌鲁木齐市首支城管督察队成立,专管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文明行为,这意味着城管工作多了个“紧箍”。
5月8日,由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牵头组建的“城管督察队”成立。当天上午11时,10辆喷涂有“行政执法督察”字样的执法车载着31名执法队员驶向街头。执法队员对天山区2座存在违法设置行为的停车场进行纠正,同时对沙依巴克区行政执法局友好南中队的执法窗口进行了现场督察。
在东风路一处停车场前,督察人员发现,该处停车场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却擅自设置了道闸装置和铁链。该停车场相关负责人解释,他们只是方便员工上下班停车使用,并没有进行收费,也不知道要办理手续,因此设置了停车道闸,后期将办理相关手续。
“这个停车场设置了道闸和铁链,给行人通行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督察队队员何铁军介绍,该处停车场没有办理相关手续,我们要求执法队员现场下发询问调查通知书,责令其尽快改正,先行教育警示,后期再出现不改正的将进行行政处罚。
据悉,行政执法督察队由10个督察分队31名执法队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全市城管执法人员(协勤人员)着装、队容风纪进行现场纠察、对喷有“行政执法、市政市容监察”字样的车辆使用情况跟踪检查,以及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难点问题现场督办等。
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综合执法指挥监督处处长张义斌介绍,城市管理过程中,执法人员能不能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直接关系到城市管理的效果和百姓感受。
对内,这支督察队将提升城管队伍的整体执法服务水平。发现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不文明执法行为,纠察后不改正的,将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对外,集中解决市民投诉的难点问题,现场督办,让执法工作不留死角。
“执法督察队就像是执法人员头上的‘紧箍’,捕捉着每一个执法细节,考量着每一个执法环节。这支队伍的组建证明了我们的决心,使‘文明执法’、‘阳光执法’不仅是句口号更是行动。”张义斌说,对那些与执法理念背道而驰的城管队员,我们绝不放纵,努力打造一支“百姓认可、群众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
14部督察电话向社会公布
“城管督察队”就履行职能、为群众办实事等内容向社会作出承诺,公布14部各级执法单位电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如出现冷漠生硬、污言秽语、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行为,市民可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