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建加油站项目审批结果(2017年第三批)公示的通告

03.03.2017  01:07

   经我厅研究决定,对符合建设条件的5座加油站建设项目审批结果(见附表)予以公示,现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并就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来人、来电、来信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联系电话: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0991—2874471,监察室:2865537;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292号,邮编:830049)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具体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 电话。

           3、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17年3月2日起至2017年3月8日。

    

   附表:2017年第三批新建加油站项目一览表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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