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建加油站项目审批结果(2015年第三批)公示的通告
06.02.2015 13:48
本文来源: 商务厅
经我厅研究决定,对符合建设条件的2座加油站建设项目审批结果(见附表)予以公示,现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并就有关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来人、来电、来信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联系电话:市场运行监测调节处:0991—2865232,监察室:2865537;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292号,邮编:830049)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具体内容。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
3、本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15年2月6日起至2015年2月12日止。
附表:2015年第三批新建加油站项目一览表
2015年2月5日
本文来源: 商务厅
06.02.2015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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