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政府工作人员挪公款12万用于吸毒 被判刑

07.11.2014  20:21

  最近,经富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富顺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被告人程超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程超系富顺县赵化镇人民政府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013年12月程超利用在镇上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职务便利,违规将自己在农行的私人账号交给赵化镇普安村支部书记黄方达,让黄方达将该村村民上交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参保基金122640元存入其私人的银行账户。程超未将该笔款项交镇上托管中心,而用于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2014年1月,程超到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挪用公款进行赌博的事实。(朱国婵 徐昭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