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学习《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24.08.2015  11:24

  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8月19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召开派出所晨会,按照州森林公安局的文件要求,迅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森林派出所所长向全体民警传达学习了《关于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后,要求熟知“不得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八种行为”,切实将通知内容入心、入脑,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自觉抵制违规行为,防止和杜绝违规问题的发生。

全体民警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规定》内容,提高认识,转变执法观念,从思想认识上摆正自己的位置,加强执法办案能力。     

(若羌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