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务用车改革正式启动 改革过渡期不得突击买车

02.09.2014  19:21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建立公务交通补贴制度

      改革过渡期,不得突击买车、不得突击招聘司勤人员

        9月1日下午,全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召开,部署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省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在广东分会场参加会议。

        全国会议结束后,广东接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全国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广东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工作任务。徐少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徐少华指出,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广东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坚持按照改革顶层设计,坚持厉行节约、平稳衔接、分级推进的原则,重点突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务交通补贴制度、妥善安置涉改司勤人员、公开规范处置公务车辆、完善公务交通社会化保障机制、加强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的管理等改革要求,科学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确保如期完成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

        徐少华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由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并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在加快制定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总体方案的同时,同步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参改单位要认真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待本级改革方案出台后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在改革的过渡期,不得突击买车、不得突击招聘司勤人员,车辆处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改革纪律,确保改革扎实稳步推进。(记者马汉青、通讯员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