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多项举措惠及残疾人
为整体推进克拉玛依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代化、标准化、均等化和社会化,让油城各族市民共享社会文明进步成果,克拉玛依市在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中,制定了《克拉玛依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暂行)2015年—2020年》,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采取多种举措给予特别扶助和特殊保障,促进了残疾人文化服务的共享和发展。
一是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馆、科技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剧院以及经评估合适对外开放的学校和企业文体馆等公共设施,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体系向社会开放。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全免费,并对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服务、优先服务和特殊服务。二是各级公共文化设施为残疾人配置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各类公共文体设施设置方便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的活动区域。三是各级公共文化设施根据辖区内残疾人具体情况,配备文化活动设备、器材,开发视听读物,建设有声图书室,有条件的增加手语视频资源或字幕。四是将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野外油田一线作业区职工、农村和牧场群众纳入到公共文化重点服务范围,并享受优待的公共文化服务。五是对残疾人等不能正常享受一般公共文化服务的特殊群体,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特殊服务对象,有针对性地实施文化低保服务。六是规范群众文化指导员队伍和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落实城镇服务边缘区域(野外油田作业区、国营牧场、特教学校、用工企业驻地)群众文化指导员的选拔聘用。七是在油田作业区、农村、牧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居住区建立服务基地、设立政府购买的公益性津贴岗位,选聘专兼职群众文化指导员,开展日常文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八是全市联建共享体系内的所有图书馆(室)提供各类图书、报刊、电子书刊等借阅服务,提供音像制品、盲文书籍(包括电子书)借阅服务。各级阅读资源中配备一定数量的盲文书籍和盲人电子书。
克拉玛依市针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的优厚待遇和优惠措施,为广大残疾人的文化参与、共享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进一步实现了残疾人与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文化盛宴和文化财富,同时有力地促进了油城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
(克拉玛依市残联 刘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