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区残联系统预算执行统计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新残计财字〔2015〕16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残联:
按照中残联《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残联系统预算执行统计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残联计财函【2015】143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度我区残联系统预算执行统计报表的编制汇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预算执行统计报表修改情况
(一)增加“上年全年预算数”统计;
(二)支出内容分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类,项目支出按主要业务工作重点分四大类。
二、2015年度预算执行统计报表重点指标说明
(一)“上年全年预算数”指财政部门批复单位2014年度全年的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年中调整预算数。
(二)“本年预算数”指财政部门批复单位2015年度年初预算数及1-9月预算调整数之和。
(三)支出预算和1-9月实际支出为全口径填列,包括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支出预算和实际支出不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填列,按主要业务领域填列。如填列“项目支出-残疾人康复”时,不论预算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就业保障金、彩票公益金或其他,凡是用于康复项目的,均填列在残疾人康复下。
三、2015年度预算执行统计报表编报范围和要求
(一)编报范围。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各级残联直属事业(预算)单位、纳入财政预算编报体系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二)编报要求。
1.各单位应根据财政批复的预算数填列收支预算;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填列1-9月实际收支,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各地残联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报表的布置、审核和汇总工作,及时收集、严格审核,切实保证报表数据质量。
四、2015年度预算执行统计报表报送要求
请各地于2015年10月25日前完成201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1-9月预算执行统计报表的编报、汇总和分析等工作,并于2015年10月25日之前将电子数据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具体事宜可登录“区残疾人事业资金群”群号142288357。
报送内容包括:汇总的2015年度预算执行统计报表、分析报告及电子数据(含基层报表数据、汇总分析报告)各一份。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李超0991-4831765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