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力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下,我们正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编织一张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网。”4月7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盛焉江说。
严查食品药品违法案件
饮食用药“舌尖上的安全”大于天。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年来,新疆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越来越好,抽检结果显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样品抽检合格率稳中有升。但在一些领域仍然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如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去年,全区共查办食品药品一般程序案件3312起,罚没款2706.46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2家,吊销许可证8起,捣毁假药窝点2个,移送公安机关8起8人。各地向社会公开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一般程序处罚案件3312起,公开率100%以上。
“从安全性和安全感的需求来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不能有丝毫放松。”盛焉江说,一直以来,全疆食药监管系统以“四个最严”为根本要求,加强“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为确保食品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近年来,尤其是去年以来,新疆致力于建立完善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构建安全用药诚信体系,大胆探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监管机制。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区14个地(州、市)、96个县(市、区)全部完成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人员划转;全区乡镇(街道)设置食品药品监管站,配备监管人员、协管员逐步到位。
去年,自治区、地、县三级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45880批次。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安排的777批次药品、33批次医疗器械、500批次化妆品抽样任务;完成自治区本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样4242批次。各级共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614期37972批次。完成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案件238件。对食品生产企业实行风险分级管理,完成风险分级评定3406家,完成率达到95.15%。
编织食药安全保护网
小餐饮,大民生,食品市场直接关系百姓日常生活,事关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新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以各类食堂、大型餐饮宴会厅、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等单位为重点,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仅去年责令整改8247户,罚没款206.95万元。全区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评定65829家,量化分级率达93.6%,实现“明厨亮灶”改造35799家,占全区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的54.4%,餐饮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此外,新疆还深入开展假劣中药(民族药)材、非法添加、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等药品化妆品生产领域整治,继续开展民族药安全专项整治和购销非法回收药品违法经营行为整治工作。去年共对140家药品批发企业、90家零售连锁总部和6966家单体药店进行检查,收回27家、撤销22家企业的GSP证书,对332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关系各族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抓得紧而又紧。”盛焉江说,去年,自治区本级共受理“四品一械”行政许可事项2314项、发证2288个。注销了287家企业的33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对达不到生产许可条件的28家食品生产企业下达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此外,全区还建立完善食品追溯体系,全区71家白酒生产企业、175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已建立追溯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食品药品监管“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农村”,针对这一特点,新疆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强化一线执法工作。截至目前,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均成立了食安委及食安办。
“好产品是生产出来的,也是监管出来的。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我们将抓好生产、监管两个环节,统筹用好食品药品监管的四个手段,即检查、检验、办案、信息公开。”盛焉江表示。
今后,新疆还将在创新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效能上下功夫,推进监管理念、监管方式、监管手段的转变,实现惩治与预防、治标与治本、监管与服务的结合;同时围绕放管服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疆特色民族中医药产业,既保证新疆食品药品产业做大做强,又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全力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