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粮食局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新粮集团,各直属单位:
《自治区粮食局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案》已经2016年4月26日自治区粮食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局委员会
2016年4月28日
自治区粮食局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以下简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区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办发〔2016〕22号)和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自治区粮食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
(一)围绕中心。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长治久安开展学习教育,与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27 项重大举措、民生建设年实施25类100项重点民生工程项目、“访惠聚”活动基层组织建设“1235”目标以及纪律教育年紧密结合,进一步严格党员管理、严格组织生活、严明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相关制度,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干事创业、开拓进取,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二)主要目标。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广大党员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重点任务。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深入查找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政治定力不强、理想信念模糊动摇,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对共产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缺乏正确理解,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不清醒、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做“两面人”、当“老好人”以及信仰宗教、参加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看齐意识不强,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党不言党、不爱党、不护党、不为党,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的中华民族先锋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强,不尊重各民族文化和风俗习惯,心存戒备隔阂,以民族划线判断是非曲直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注意个人品德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漠视群众疾苦,惠民政策打折扣,作风粗暴、欺下瞒上,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工作消极懈怠,不作为、不会为、不善为,逃避责任等问题。对照以上“六个着力解决”的问题,局系统党员队伍重点要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 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看齐意识不强,不懂规矩、不讲规矩; 二是 有的缺乏创新思维,不学习、不思考,思想观念陈旧,喜欢按老习惯、老经验办事; 三是 有的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外出不请假,重要会议不参加,重要事项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不按程序办事; 四是 有的对分管工作和处室工作心中无数、情况不明,不操心不虑事,怕承担责任,上级安排的任务推给下级,下级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如数上交,遇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对; 五是 有的静不下心来想事情,扑不下身子干工作,拈轻怕重,喜欢讲条件,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做; 六是 有的宗旨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化,在粮食流通工作中为农服务意识不强,不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怕给自己添麻烦; 七是 有的意志消沉,精神懈怠,贪图享乐,不思进取; 八是 有的喜欢发牢骚,总认为自己比别人干的多,安排点工作就满腹牢骚,把个人利益看的太重。
(四)基本原则。突出政治坚强,坚持党中央的要求就是全体党员的政治任务,树立新理念、进入新状态,讲看齐、严要求,强“三力”、善作为;突出正常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真正把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突出党员讲党性,以正面教育为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 坚持学做结合、知行合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以推进改革发展稳定新的实践检验学习教育成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分层次、分类指导,把重点放到党支部,给基层留出空间,引导基层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学习教育,防止一刀切、一个模式、照抄照搬。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针对局机关、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普通党员的不同情况作出安排,发挥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主动性,防止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二、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学党章党规。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党的宗旨、党员义务和权利,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局党委中心组要带头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自治区党委关于共产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和民族宗教政策; 学习革命先辈和买买提江·托乎尼牙孜等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以及自治区各级查处的党员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受到警醒,肃清恶劣影响,发挥好正面典型的激励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引导党员始终牢记党规党纪,始终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要把学党章党规与民族团结进步年、纪律教育年学习结合起来,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疆精神、“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三个意识”、新疆“三史”“一反两讲”和《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内容。局机关党委要在“七一”前后组织局系统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
(二)学系列讲话。着眼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局党委中心组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基本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的丰富内涵,理解掌握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格、促进发展稳定等基本要求,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深入学习领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稳定工作会议、经济工作会议、“访惠聚”活动总结表彰暨动员送行大会、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学习掌握“五把钥匙”和《正确把握“四管齐下”的内容方法》四本书,打牢抵御极端思想渗透的思想基础,掌握抵御极端思想渗透的方法。
(三)做合格党员。“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局系统广大党员要按照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标准检身正已、躬行实践,树立先锋形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与各民族群众交朋友,汉族领导干部至少联系一户基层少数民族群众,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至少联系一户基层汉族群众,带头学习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带头学习民族宗教基本知识,带头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特别是在反分裂反恐怖反渗透斗争中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生死关头豁得出去。要引导党员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强化规矩意识,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强化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强化宗旨意识,保持公仆情怀,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提出做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
三、学习教育的主要措施
学习教育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专题讨论、讲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评议等方式进行。
(一)围绕专题学习讨论(5月至11月)。除了局党委中心组和各党支部集中学习外,每名党员要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有效结合起来,根据工作需要,列出自学篇目,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搞好自学,做好学习笔记,交流学习体会。机关党委、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党员集体观看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事迹,进行讨论。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各处室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鼓励各党支部采用专家辅导、警示教育、主题活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力争达到“五个进一步”的学习教育目标。各党支部要围绕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分专题组织讨论。学习讨论要紧密结合现实,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实际,看自己在新形势新考验面前,能否坚守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宗旨;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能否努力追求高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能否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能否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为党的事业担当作为;能否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局人事处要组织好各处室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专题讨论,各党支部专题讨论不少于6次。专题讨论要有内容、有记录,人事处对各支部讨论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二)创新方式讲党课(6月至11月)。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对人数较少的党支部,机关党委要对其进行合并,同时明确局领导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机关党委要结合专题学习讨论,对各处室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各支部负责人要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局领导要在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讲党课。鼓励各党支部书记、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注重运用身边事例、现身说法,强化互动交流、答疑释惑,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七一”前后,局机关党委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组织各处室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三)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12月)。年底前,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支部班子及其成员对照党章党纪、对照党的优良传统、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民族团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提出整改措施。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局人事处、纪委要对机关各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检查。局领导、人事处、纪委要列席各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
(四)开展民主评议党员(12月)。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支部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五)立足岗位作贡献。把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每个党员立足岗位应作的第一贡献,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切实把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处室要积极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增强业务工作能力,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并将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局机关党委要围绕占领阵地、抵御渗透、“去极端化”等内容,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建设;局人事处、纪委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正风肃纪等内容,加强局系统党建工作。局属事业单位要围绕提升服务能力,局属各企业要围绕转型、创新、增效等方面,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在纪念建党 95周年活动中,局党委评选表彰一批民族团结进步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
(六)坚持以上率下。局机关要按照政治坚强、维护稳定、民族团结、敬业奉献、清正廉洁“五个模范”的标准组织学习教育,为基层做出示范。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局领导要按照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要求学得更多更深、要求更高更严。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开展谈话交心,把影响民族团结的心结解开,带头增进交往交流交融,带头冲破心理隔阂,带头营造健康和谐的民族关系,做民族团结的表率。局党委中心组要专题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准确掌握要求,深刻理解精神,联系实际研讨,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践行纪律规矩,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局党委领导能力。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四、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
学习教育在自治区粮食局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机关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强化组织保障。突出建强堡垒,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在健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配强领导班子特别是带头人后,再开展学习教育。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摸清“口袋”党员、长期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努力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
(二)层层落实责任。各处室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要把搞好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实际作出部署安排,加强具体指导,切实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局人事处、机关党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综合推进职责,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分类分层指导,抓好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学习教育。各处室党支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书记(负责人)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还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
(三)注重分类指导。注重区分机关、企业、学校、科研单位和窗口单位,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确定措施。“访惠聚”工作组临时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打造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开展学习教育,在基层一线党支部讲党课不少于3次。局“访惠聚”工作组要按照局党委的实施方案和自治区“访惠聚”办公室、县乡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年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并及时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展情况报局人事处。局人事处要加强对“访惠聚”工作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督促指导。各直属单位要按照流入地为主的原则,把流动党员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学习教育。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和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
(四)加强指导督查。局人事处、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室)要成立督导组,对各处室党支部、各直属单位的学习教育进行督促检查,各直属单位党委要对每个党支部学习教育进行督查,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深入扎实推进。要把抓好学习教育作为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纳入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局“访惠聚”工作组要协助当地党委,对村党支部学习教育进行指导督查。
(五)加强舆论引导。局人事处、机关党委以及信息中心要把学习教育作为宣传重点,宣传好的做法、取得的成效和局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充分运用新媒体,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
各直属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并于5月6日前报局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