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决定李新华同志担任伊犁州环保局党组书记

22.02.2016  20:26

  2016年2月17日,伊犁州召开干部大会,宣布新疆自治区及伊犁自治州党委的决定:任命李新华同志担任伊犁州环保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伊犁州副州长高天山和伊犁州党委副书记卢蜀江出席大会并讲话。伊犁州环保局局长努尔江主持会议。伊犁州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哈力木拉提宣读了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州党委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