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首次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

03.02.2016  11:20
          (记者邓仕林)2月2日,在中共乌鲁木齐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3个单位党委书记向全会作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市纪委委员评议,这是我市首次由党委(党组)书记向市纪委全会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作报告的党委(党组)书记分别为水磨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卢柏然,市建委党组书记、副主任秦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曲江峰,他们分别汇报了各自单位的“两个责任”落实、作风建设开展、案件查办等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水磨沟区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主抓、分管领导齐抓共管、各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纪委协调督查办案”的责任体系,严肃查处重点部门和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立案8件,3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
          市建委始终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与城市建设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抓好落实。同时,建立项目资金拨付管理流程,完善党组议事规则。2015年,共查处廉政风险点208个,公开权力清单284项,并对8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通过大会检讨、扣发奖金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2015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进一步加强了机关事务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重点领域的规范运行。其中,对市政府机关单位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清理,明确用车费用报销、车辆调配使用、维修、审验、油料管理等规定,按月、按季度进行公车单车成本核算并公示,同比节约费用19万元。
          据悉,2015年是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这一年,市委始终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19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通报6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件,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贠书霞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定位,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党组织书记要强化责任担当,把“两个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既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又要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全面落实的执行者。